来源:苏州龙洲源讨债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21 22:17:11 阅读:
二婚可不可以享受安置房需要根据安置房取得时间判断。如果该安置房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则二婚夫妻共同享有对安置房的所有权,如果该安置房属于一方婚前所得,则另一方独自享受该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联系:王经理
电 话:18186576710
手 机:18186576710
微 信:gh811111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