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龙洲源讨债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30 18:01:20 阅读:
李某的儿子已经成年,前几年在外赌博向朋友借了100多万,全部输在赌桌上。此后,儿子痛改前非。上周,债主约他洽谈还款计划,李某夫妇一块前往。没想到当天晚上,债主找了几个混混,将他们一顿暴打,非让他们签署一份明年5月底还钱的条子,并且注明还不清债务就要拿李某夫妇的房子抵债。李某全家当时被限制不能离开,茶社的员工也不敢报警,只能签字。李某夫妇实在是没钱,明年5月也不可能还清,那难道真的让李某老两口变卖房产露宿街头?
儿子欠债父母必须要还吗
首先,李某儿子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其已经成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欠下的债务应由其个人偿还,与其父母无关,即应该单独为其行为承担责任,不可能把父母的房子卖了还儿子所欠的债。所以这个债务与李某夫妇并没有关系,李某夫妇也无义务代其偿还。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所以李某夫妇和他们的儿子所签署的这份还款计划从法律上是无效的。李某夫妇现在所要做的是立刻到事发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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